通知公告
来源:后勤产业处 日期:2009-04-15 00:00 阅读次数:
接中城街道办事处医学街社区通知,根据【南充市顺庆区关于汶川地震灾后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请受损住户带上户口簿(1+N个家庭成员)的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3页)、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到学院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注:受损鉴定结果:文化路宿舍1—6栋、医学街1—9栋、A栋、B栋为B级,C栋为C级),希望我院受损住户带上相应资料最迟不超过4月17日到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便于我中心统一交回社区,请大家相互转告。
房产物业服务中心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