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武装部通知,军队在全市高校招收士官工作现在已全面展开。有关事宜如下,望符合条件、有志向的同学积极参加,踊跃报名。
一、 招收士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应征公民服役的政治条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役的身体条件。
二、新招收士官的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二)招收的士官,从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士官工资标准。服现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费、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等,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的士官,服满规定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退役费按照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专业
临床医学、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计算机通信技术、自动化类、无线电技术、电力技术类。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时间:2008 年6月5日至6月10日
地点:顺庆校区治安科
联系人:付老师13890889191 王老师13699668845
咨询电话:2242652
川北医学院武装部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