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学院办公室 日期:2008-05-19 00:00 阅读次数:
学校各院(系)、护士学校:
值此抗震救灾的特殊时期,为确保学校与各二级教学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政令畅通,管理到位,管理有效,并满足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咨询服务需求,现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必须设置值班电话,安排专人值守。请各单位即日内将本部门值班电话号码及值守人员安排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并耐心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咨询服务。
特此通知
(办公室行政科联系电话:3352666)
学院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