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
根据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00七年全省县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我市参加全省统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政策、标准、条件及广大考生、家长关注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收名额及职位
(一)全省预计考录人民警察5900余名,我市招警计划见7月25日联合公告。
(二)职位设置。设综合管理职位和公安专业职位,录用人数原则上各占总名额的50%。女性录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用总数的15%。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面向全国招考,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200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且符合招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一)学历和专业
1.综合管理职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公安专业职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前、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前、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前、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高及视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其中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眼裸视力4.8以上。
(四)其他条件。考生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属于《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不能报考。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综合管理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分别占总成绩的25%、25%、20%。公安专业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考试用书可在各地书店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本市于2007年7月25日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07年7月26日至8月5日。
本次公开招警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登录地址为:南充市人事局门户网站)、缴费。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0日。
五、考试
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07年9月2日。
笔试成绩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于2007年9月30日至10月6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0月11日在该网站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在笔试后、面试资格复审前进行。
面试时间:2007年10月19日至21日。
欢迎热爱警察事业,立志投身警营的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南充市公安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