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我省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今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9年9月23日开始,至12月10日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校人事处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时间安排
(一)学校人事处向本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9月20日之前。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
9月23日—10月20日
(三)学校人事处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
10月20日前
(四)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时间:10月8日——10月25日。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一)2019年秋季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二)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七)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八)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九)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认定要求
(一)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全部人员的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
(二)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兼职教师的申请。
(三)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所在部门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部门盖章。
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四) 网报时填写单位一律填写 “川北医学院”,不能填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或“川北医学院临床二医院”等。
三、要求
1.各高校人事处不得受理本校在职以外(含校外办学点、联办学校)教师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由初审人审核签字,盖章;
3.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负责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附件1.2019年秋季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
花名册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
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
能力审查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