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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9年职称评审费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9-12-13

    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见人事处政策法规栏目)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审查的职称申报人员应按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职称评审费。现将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高级职务每人次240元(如有“破格晋升、跨专业申报”等须答辩的,另交答辩费8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140元(如有答辩,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缴费办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川北医学院计财处”,进入公众号“业务办理”的“校内收费及查询”,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缴费标准支付订单,支付成功即可(在线缴费限时开放的时间段,2019.12.14-16全天,请关注通知并于规定时间段内缴费)。

三、缴费名册: 见附表

                              人事处

20191213

相关附件:

1. 2019职称缴费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