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职称教师:
现将今年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初审
由所在院系初审报名资格。各位申报职称教师请将涉及职称申报所用的“论文、专著、课题、获奖等材料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证书原件,“个人业绩公示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档文件命名为”姓名.doc”)于9月8日-10日17:00之前提交所属院系审核(行政岗、科研所的教师到所属院系申报;行政岗申报教会计、经济等其他系列的到师资科报名审核)。
二、 提交送审文章等
申报正副高级职称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9月10-11日提交送审文章复印件两篇(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到师资科(办公地点:西区老工会办公室),同时请准备送审文章专家审稿费400~600元。破格晋升者还需提交关于“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业绩、破格理由”的综合报告。
三、 召开各级评审会大致时间安排
初评会预安排时间为9.17-9.18日;学科组评审预安排时间为9.24-9.25日;大评委会预安排时间为10.8-10.9日(预安排时间可能变化,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人事处网页,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职称申报个人业绩公示表点击打开链接
2015年9月6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