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信息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15-09-30
一、请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在9月30日、10月7日两天时间到师资科临时办公点(东苑食堂二楼离退休活动中心,原工会)现场修改简表,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逾期则视为无需修改使用原表。
二、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准备3分钟述职报告。
三、校评委会开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