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兄弟院校经验,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08年度各级各类人员职称申报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条件
申报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一)身份要求:在编、在职。
(二)身体要求:健康。
(三)政治思想要求:思想品德好,能坚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任现职期间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分派的各项任务。近三年度无重大教学医疗事故或重大管理决策失误。
1.行政人员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200天;
2.教学、科研、教辅人员:基础、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不少于150学时;临床各科室教师年均授课不少于50学时(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见习课”);双肩挑教师课时标准按照临床教师课时标准执行。
3.申报高级职称必须讲授本科理论课。
(五)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任现职以来每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达到学院规定分数。
(六)学历学位要求:1992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参加工作者申报高级职称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必备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职称计算机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带习合格证,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工作证明。
(八)任职年限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
2.申报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初级职称满2年,本科毕业任初级职称满4年,专科毕业或中专任初级职称满5年;
3.申报副高级职称:博士毕业任中级职称满2年,本科毕业任中级满5年,专科及以下学历任中级满7年;
4.申报正高级职称: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
二、学术条件
(一)申报中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论文2篇。
2.任现职期间:有1篇等同论著(EP),且至少有1篇论著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①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论文7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每年的论文计算数不超过3篇);②完成1项任负责人的校级课题,或任厅级课题前3名主研,或省部级课题前5名主研,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前7名主研,或获校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以科技处备案的为准)。
2. 任现职期间:至少有3篇EP,且至少有1篇论著发表在Medline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且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对于人文社科系列的教师)有1本主编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著的专著或本科教材。
(三)申报正高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期间:至少应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8篇(核心期刊不少于3篇,每年的论文计算数不超过3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完成1项任课题负责人的厅级及以上课题;②有1项任负责人的省部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③获国家发明专利(前3发明人);④获横向课题到位经费30万元;⑤获成果转让费30万元。
2. 任现职期间:至少有6篇EP,且至少有1篇论著发表在SCI、EI、ISTP、SCIE或SSCI收录的国际英文学术期刊且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对于人文社科系列的教师)有2本主编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著的专著或本科教材。
三、本条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具备当年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报名。
注:①关于EP篇数的算法:
1篇CNKI收录的国内中文学术刊物的论著(原创性科研论文) = 0.4篇EP
1项省厅级科研课题(作为课题负责人)= 0.4篇EP
1篇Medline收录的国内中文学术刊物的论著 = 1.0篇EP
1篇EI收录的国内中文学术刊物的论著 = 1.0篇EP
1篇“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国内中文学术刊物的论著 = 1.0篇EP
1本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本科教材 = 1.0篇EP
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作为课题负责人)= 1.0篇EP
1个发明专利 = 1.0篇EP
1篇国内英文学术期刊发表的论著 = 1.2篇EP
1篇ISTP收录的英文论著 = 1.2篇EP
1篇Medline收录的或者(对于人文社科系列的教师)其他国际收录系统收录的国际英文学术刊物的论著 = 2.0篇EP
1篇SCI、SCIE或SSCI收录的国际英文学术刊物的论著 = 3.0篇EP
对于综述、述评或讲座之类以及个案之类的论文,按系数0.4计算EP篇数。例如,1篇CNKI收录的国内中文学术刊物的讲座论文 = 0.4 ´ 0.4 = 0.16篇EP。
②关于个人EP篇数的算法:
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均按系数1计算各自的EP篇数,其余每位合作者的EP篇数均按系数0.2计算。例如,张、王、李、赵在SCI收录的国际英文刊物合作发表了1篇论著,如果张同时也是通讯作者,那么张、王、李、赵的EP篇数分别为3.0、0.6、0.6、0.6;如果赵是通讯作者,那么张、王、李、赵的EP篇数分别为3.0、0.6、0.6、3.0。
主编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著的教材或专著,按系数1计算EP,参编作者按系数0.4计算。
③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A、任现职以来,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可按1:1折算为论文数,获任课题负责人的国家级课题可按1:2折算为论文数,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可按1:1折算为论文数。
B、要求破格或越级晋升副高职称者至少增加第一作者核心期刊论文2篇,并增加一项任负责人的厅级及以上课题,要求破格或越级晋升正高职称者,至少增加第一作者核心刊物论文2篇,并增加一项任课题负责人的省、部级课题。
C、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年不限篇数。
D、核心期刊标准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或中国科技信息中心当年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