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16日-7月20日
学习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一)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二)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三)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四)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报名学习。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教师自行选择。
四、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组织研修。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成效等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切实发挥学习教育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作用。
(三)部门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师德集中学习人员汇总表(附件1)和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均以部门名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命名)发送至邮箱cbyrscszk@163.com,总结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阐述动员部署情况、教师学习情况、学习成效和经验做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联系人:瞿丹
联系电话:0817-3352188
附件:1.师德集中学习人员汇总表.xlsx
2.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