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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发〔2018〕70号 川北医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7-06

 

校内各单位、各实践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争做“四有好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用“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四个服务”统领教师成长发展,引导教师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校在岗教职员工,附属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及实践教学基地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校内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及本科理论课全程教学医院。

二、表彰类别

(一)个人项:师德标兵、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集体项:先进教育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坚持扎根一线。

(二)“师德标兵”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扎根教学一线工作10年以上,理想信念坚定,学识扎实,业务精湛,师德师风优良,育人成效突出,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教学一线工作,潜心钻研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深受学生喜爱与认可;注重与学生交流互动,关爱、尊重学生,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成长,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先进教育工作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

(五)先进教育集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根本,围绕学校大局和中心工作,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深受工作对象好评。

四、评选流程

(一)分组推荐

1.各单位按照附件1和附件2成立每组评选领导小组,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每组的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教育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

2.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选5名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

(二)分组上报

在推荐评选工作结束后,将推荐的名单以各评选小组为单位上报学校人事处,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718日。被推荐为师德标兵、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需同时填报川北医学院师德标兵、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部门推荐意见需提供50字以上的推荐评语;被推荐为先进教育集体的需报送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份。

(三)公示及表彰

学校人事处根据各组上报的推荐名单公示发文,并组织开展教师节表彰大会。

五、相关要求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师德标兵、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及先进教育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通过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达到奖励先进、表扬优秀、树立榜样的目的,进一步激发教职工争先创优的进取精神,使教师的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能力有明显的进步,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行政执行力有明显的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后勤保障能力有明显的增强,实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目标。

 

                                           川北医学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