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6号)、《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申报材料要做到真实、规范。
各单位于3月1日至3月30日组织推荐人选登陆“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填报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并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352188,邮箱:nsmcrsc@163.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6号)
附件2: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