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文:人事处 审核: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16-04-05
关于2015年人事代理人员提交工作经历
档案证明材料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2015年新进人事代理人员今年7月将确定转正后的工资待遇,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将档案证明材料在4月30日前交于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