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校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届满,根据川北医人[2010]31号文件,学校决定对其任期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督促本部门的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校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按要求填写《任期考核表》并准备支撑材料。各部门统一收集《任期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并填写《一览表》。
二、请各院系将考核材料提交院系教授委员会,由院系教授委员会组织考核,填写院系考核意见,并于1月8日前将考核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教学名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任期考核结果作为高一级推选的重要依据。
附件1:川北医学院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校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及一览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川北医学院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校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名单点击打开链接
人事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