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任职资格条例》,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四川省教育厅委托,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中心”)举办新任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使新任教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现对参训学员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报到注册
第一条 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须持送培单位盖章的报到登记表及本人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注册。
第二条 完成报到后,即取得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学籍。学员应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参加培训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第三条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应附送培学校证明,向省师培中心请假,不假不到者,不予报到注册。
二、教学计划
第四条 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并增设“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与任务”等专题讲座。
第五条 学习方式主要有讲授、导读、研讨、微格教学、案例教学等,同时采用试讲、答辩、观摩等实践教学方式进行。
第六条 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优秀革命传统教育,参训学员应熟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抗日军政大学校歌》和《毕业歌》三首革命歌曲。
三、考勤制度
第七条 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将作为成绩考核、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学员在学习期间做到不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旷课一次者,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第九条 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应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由省师培中心批准。学习期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者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第十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者,须本人书面申请,送培学校同意,经省师培中心批准后可作休学处理。
四、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学习期间应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注意养成规范、文明的教师行为和礼仪。宏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尊重教学、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劳动,
第十二条 在课堂教学、试讲、答辩中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 学员应注意着装规范,男生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女生不得化浓妆、穿吊带服、超短裙或着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第十四条 学习期间应自觉维护班级、寝室团结,营造学习、友爱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学习期间应提倡积极、健康的课余生活,严禁酗酒、赌博等。
五、公寓纪律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爱护公寓设施。
第十七条 自觉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第十八条 学员在公寓内应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第十九条 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严禁生火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六、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条 学习期间积极开展班级活动,学习积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整体表现优秀的班级,可评为“优秀班集体”。
第二十一条 凡在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员,可评选为“优秀学员”。
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间担任干部,热心为班集体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并且所学课程优良者,可评为“优秀学员干部”。
第二十三条 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的宣传组织和报道工作,表现突出,可评选为“优秀通讯员”。
第二十四条 凡在学习期间,不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严重违反纪律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学员的奖惩决定,由省师培中心批准后记入本人档案,并通知送培学校。
七、考核与结业
第二十六条 学员应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考试科目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查科目有“试讲”、“答辩”和“教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小论文成绩按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记分。
第二十七条 考核形式采取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平时考核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员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必须持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经省师培中心批准后,方可缓考。
第二十九条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记,并在成绩册上注明作弊或旷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记入学员个人档案。
第三十条 学员成绩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注销学籍。
第三十一条 学员学习结束前,应填写学员结业登记表,并撰写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技能两方面的收获和体会,经班导师鉴定后交师培中心审定。
第三十二条 凡学完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经省师培中心考核小组全面审查合格者,发给《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结业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省师培中心存档,另一份寄回送培学校,进入学员业务档案。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