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职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北医发〔2015〕18号)(以下简称《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职员聘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聘用条件:详见《聘用暂行办法》
二、资料上交时间:
(1)请符合条件的五级、六级申请者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相关资料交党委组织部。
(2)请符合条件的七级及以下申请者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相关资料交人事处人事科。
备注: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川北医学院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职员聘用申请表》,经部门审核并在《川北医学院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职员聘用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
三、 聘用程序:详见《聘用暂行办法》
四.咨询电话:
0817-3352669(组织部)
0817-3352198(人事科)
川北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