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252号),现就我院技术工人参加200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各工种相应技术等级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1990年底前参工)并执行中级工工资满5年(含2005年考试合格,2005年1月1日执行工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试;已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10年(2000年底前参工)并执行初级工工资满5年(含2005年考试合格,2005年1月1日执行工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试。
(2)未参加过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晋升(确定)技术等级考试的技术工人(不含应参加而未参加者),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的工作年限且本工种年限5年及以上的,可相应申报高、中级工的考试(只限2007年7月31日以后进入,2009年7月31日前办结调动或安置手续,从机关事业单位以外进入的人员)。
2009年7月13日前试用期、熟练期满参加初级工的考试;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符合相应工种技术等级报考条件的试用期满人员,可按照本通知规定申报本工种晋升(确定)技术等级的考试。
(3)符合(川人工[1995]2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破格申报高级工的考试。即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术工人;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技术工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技术工人。
(二)报考工人技师《技术业务理论》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2005年考试合格,2005年1月1日执行工资),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其工作年限须达到25年及以上(1985年底前参工);
4、身体健康,能坚持相应岗位正常工作。
5、根据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技师职务,其文化程度可掌握在初中毕业及以上: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及以上,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8年及以上。
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评聘技师应达到的工作年限、本等级(本工种)工作年限,均从参加工作、从事本工种工作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一年,本等级工作年限从执行本等级工作时起计算;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截止时间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资格审核
请符合条件并愿意报考者于2009年7月27日带上本人的报考申请书(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且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现任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学院人事处登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资格审核合格后,本人应如实填写《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报名表》一份,交人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然后持此报名表及其他证件到南充市人事局报名。
三、报名程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经网上打印《报考信息表》。具体才做办法详见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pta.gov.cn)下载“工人报名信息操作说明”。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7月5日至7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南充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817—2810427
五、其余未尽事宜(如考试培训、具体考试安排等)敬请咨询南充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电话:0817—2810427)。
六、此次考试关系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我处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同时请各有关部门及时告知本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如下载文件、表格等)。
附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报名表.doc
20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