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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关于选拔推荐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文:人事处 审核: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07-03-17

院内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57号)文件精神转发如下,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07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并及时将推荐结果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1、推荐名额:各学院原则上限报2名候选人,全院共上报3名;
2、推荐选拔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3、选拔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和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人才中,被评为省优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者优先推荐)
4、推荐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5、推荐材料:
(1)推荐人须填写《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1份、《信息表》一式一份;表内"所在单位意见"由基层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请附电子文本;
(2)各种证书、奖状、有代表作的著作(封面)或论文等附加材料复印件11份。
6、报送材料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3月28日(下周二)之前将材料送人事处师资
7、联系人:陈大斌     联系电话:3352188   13699689966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二:信息表.xls

如不能下载,请到师资科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