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技术等级考试和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南充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函〔2011〕86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函〔2011〕8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和技师职务考评以及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道德,各相关考试考核工种、等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2.职业道德以及技术等级考试中“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技师职务考试中“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为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笔试科目”),采用机读卡答题的方式进行,应携带2B铅笔答题。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其余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
1.技术等级考试: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9:00-11:00;“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 2011年12月18日14:00-16:00;
2.技师职务考试: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9:00-11:00;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应在2012年4月以内完成;
3.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16:30-18:00;4.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的“14个大工
种”的实际操作技能和“16个大工种”外其它工种初、中、高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由承担相应工种培训任务的各培训点确定。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1年10月17日—10月28日打印“16个大工种”外的技术业务理论、除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准考证;2011年12月1日—12月14日打印“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
(四)公布成绩时间: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2年3月,技师职务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2年5月。
二、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技师职务考评并已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考试的工人,即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的报名数据库名单为准,凡未经审查报名的人员,各培训点不得组织培训和考试。
(二)培训时间
1.“16大工种”外各工种初、中、高级的培训、考试工作一律于2011年11月10前结束。具体培训、考试点见附件1,县(市、区)均不设培训点和考点,统一集中在市上培训考试;
2.职业道德和“16大工种”的培训、“14大工种”的初、中、高级的操作技能考试工作一律于2011年12月10前结束。具体培训和考试点见附件2;
3.技师(技术二级)的技术业务理论集中培训在2011年12月10前结束, 实际操作技能集中培训在2012年4月前结束;
4.培训周期原则按原省人事厅(川人工〔1998〕18号)规定,晋升高级工的培训120—150学时;晋升中级工的培训90—120学时;初级工培训70—90学时;技师培训按高级工规定执行。
(三)培训组织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由市人社局统筹协调,并负责对各培训点的教学情况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
2.接受培训任务的单位(含县< 市、区>培训点)必须依据全省统一教材和大纲,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市人社局审查同意后实施(县< 市、区>培训计划经当地人社局审查)。各培训点应选聘有教学经验的师资,严格按照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各工种、等级的要求,统一掌握标准,确保培训质量;
3.参加培训由考生自愿,但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在培训结束时参加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各培训点严禁以没有参加培训为由而拒绝工人参加考试;
4.各培训点的开班、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培训点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培训、考试的有关信息通知考生本人,并安排时间让参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同时要配合培训单位抓好考前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
5、“14大工种”的初、中、高级的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和“16大工种”外各工种初、中、高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上报截至时间2011年12月15日。同时,各培训考试点负责到市人社局将考试成绩录入考生数据库,逾期和登分出现差错,后果自负。考试成绩登记册见附件3。
6.参加技师职务评聘考试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参加相应工种的培训,各培训点要针对教材辅导其学习。这类人员不参加各培训点组织的有关考试。
三、其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请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考生或帮助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
(三)各培训点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1〕763号)和市发改委2011年核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收取培训费、考试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四)“16大工种”外各工种所用培训教材(资料)主要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培训点选定或编写。
(五)各市直培训、考评点务必高度重视培训、考试考核期间可能出现大量考生聚集、车辆集中停靠等情况,事先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维持考场正常考试秩序,及时疏导考生,严防发生突发性意外事件。考务工作中需了解咨询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科 邓礼 田平
联系电话:0817—2806155
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张云亮
联系电话:0817—2819259
附件:1.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
等级“16个大工种”外培训考试安排表
2.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
等级“16个大工种”培训考试安排表
3.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成绩登记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
16工种外培训考试安排表
工种 代码 | 工种名称 | 培训单位 | 培训单位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118 | 公路巡道工 | 市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桑园路31号 | 尹才诗 钟传伟 | 13678280536 13508080721 2700703 |
0127 | 航道信号工 |
0121 | 船舶水手 |
0122 | 船舶驾驶员 |
0401 | 闸门运行工 |
0128 | 疏浚管线工 |
1707 | 电子仪表检定修理工 |
1014 | 工程测量工 |
1016 | 地形测量工 |
1312 | 钳工 |
1315 | 车工 |
1329 | 电焊工 |
1339 | 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调工 |
1402 | 瓦工 |
1409 | 测量放线工 |
1413 | 管道工 |
0235 | 动物检疫检验员 | 市农牧业局 | 北湖路26号 | 罗安中 | 13990786928 6813767 |
0234 | 兽医防治员 |
0226 | 畜禽育种工 |
0251 | 家禽饲养工 |
0220 | 饲料制粒工 |
1423 | 花卉工 |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 小西街100号 | 周荣华 | 2703625 15983799696 |
0202 | 果树工 |
0204 | 农业试验工 |
0210 | 农业机械操作工 |
0216 | 农机修理工 |
0218 | 农业机械试验工 |
0302 | 造林(更新)工 | 市林业局 | 玉带路18号 | 杨昌霞 | 2899713 13158523108 |
0304 | 森林管护工 |
1401 | 木工 |
1202 | 尸体火化工 | 市民政局 | 柳林路27 | 胡和平 | 18281755558 2805297 |
1201 | 尸体整容工 |
1205 | 墓地管理员 |
1209 | 特岗护理 |
1203 | 尸体防腐工 |
0708 | 衡器计量检定工 | 市质监局 | 市政府新区质监局大楼 | 彭以胜 | 2666622 13890762838 |
0711 | 流量计量检定工 |
0724 | 食品检验工 |
0726 | 材料力学性能检验工 |
0528 | 电影放映员 | 西华师大 | 育英路44号 育 | 邱乾西 唐晓平 | 13330773037 13890799693 |
0548 | 广播电视天线工 |
0582 | 摄影(像)录音机械技师 |
2482 | 实验技师 |
0663 | 图书仓储员 |
0666 | 图书发行员 |
0812 | 热力司炉工 |
0814 | 烫衣工 |
1722 |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
2802 | 报刊分发员 |
0406 | 电气值班员 |
0407 | 电机检修工 |
0813 | 洗衣工 |
2806 | 保育员 |
1601 | 体育场地工 |
0903 | 工程地质钻探工 |
1505 | 中药调剂员 | 南充中心 医 院 | 人民南路97号 | 刘 军 钟立明 | 2222009 13990776999 13696235751 |
1507 | 中药购销员 |
1512 | 中药炮炙工 |
2101 | 病案员 |
2102 | 医院收费员 |
2103 | 卫生检验员 |
2104 | 药剂员 |
2106 | 消毒员 |
2107 | 防疫员 |
2110 | 口腔修复员 |
2111 | 医院污水处理工 |
2113 | 放射工 |
2114 |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工 |
1509 | 中药保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