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干部工作的规定,根据川北医党[2007]20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公开竞聘部分科级干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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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科级干部岗位 |
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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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 |
副书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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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
成果管理开发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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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系 |
办公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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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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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系 |
办公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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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
2007级团总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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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团总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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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系 |
学生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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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
教务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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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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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系 |
教务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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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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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系 |
办公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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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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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系 |
教务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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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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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临床医学系 |
教务科 |
1 |
二、报名条件
凡参加此次竞聘报名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院,有奉献精神。
2、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心胸开阔,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组织纪律性强。
3、能正确行使师生员工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4、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工作积极肯干,有实绩,得到群众认可,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任职条件
1、新任科级干部要求具备两年以上工龄。
2、新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管理部门新任正科级干部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新任副科级干部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竞聘教务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要求了解该专业教学运行的一般规律。竞聘团总支书记和学生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者要求是共产党员并熟悉学生管理工作。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愿填写《竞聘科级干部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一)一份,于2008年11月17日下午5:30以前交到学院人事处人事科。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级干部测评考试。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18日晚7:30
考试地点:顺庆校区第二教学楼605教室
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模拟案例、公文写作。
(三)选拔任用
学校根据空缺科级岗位,按照新任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考试合格者中择优选拔任用。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竞聘科级干部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