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人 [2007]65号
关于开展川北医学院校级学科带头人、校级名师2006—2007年度任期考核的通知
各院、系、处、馆、所、室: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根据《川北医学院校级学科带头人选拔试行办法》(川北医人事[2006]44号文)、《川北医学院选拔校级名师和优秀骨干教师暂行办法》(川北医人事[2006]42号文),现就2006—2007年度川北医学院校级学科带头人、校级名师任期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校级学科带头人、校级名师分别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川北医学院校级名师任期考核表》(以上表格均可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下载),上报材料为word文档和A4打印件一式二份。
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考核对象做出相应的考核结论,并将上报材料统一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送交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川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
附件二:川北医学院校级名师任期考核表
特此通知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二00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科带头人 名师 任期考核
抄 送:学院领导
学院办公室 2007年02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