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北医学院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和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委托对潘尔春等四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川北医组函〔2021〕1号),学校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7月5日起,对潘尔春同志(2011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管理学院院长期间)、兰长骏同志(201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眼视光学系主任期间)、曾跃同志(201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主任期间)、周春阳同志(201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药学院院长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高坪校区行政楼三楼306室(审计处办公室对面)
联系电话:0817-3352689
川北医学院审计处 审计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