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文件
川审发〔2017〕58号
四川省审计厅对部分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省属相关高校: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的相关规定,审计厅决定对部份省属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摸清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现状,总结和推广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方法,发现和揭示内部审计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及审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措施与办法,促进提高工作质量,推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华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川北医学院和西南科技大学12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江师范学院、攀枝花学院等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三、检查时间
对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检查从9月起开始进行,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出台后,各省属高校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与办法。
(二)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1.是否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2.内部审计是否与财务管理等不相容职责分离;
3.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一把手”分管;
4.内部审计人员学历、职称及专业背景情况;
5.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
(三)内部审计项目实施情况(2016-2017年)。
1.实施的审计项目数量及主要方式(内审机构独立实施或购买社会审计实施);
2.审计项目的主要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效益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风险控制审计等);
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线索;
4.审计处理情况。
(四)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情况(2016-2017年)。
1.是否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2.是否制定项目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
3.审计认定是否事实清楚、结论正确;
4.审计处理是否恰当;
5.审计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是否恰当;
6.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全面反映审计结果;
7.是否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后续检查;
8.其他情况。
(五)内部审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情况。
1.是否建立本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2.是否建立符合本校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业务标准和作业准则等质量控制体系;
3.是否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和督促整改等制度;
4.是否建立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项目质量监管机制。
(六)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情况。
1.审计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情况;
2.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出台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3.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审计结果是否纳入单位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七)内部审计创新情况。
1.审计监督是否积极推进事后、事中与事前审计相结合;
2.审计监督是否从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现代管理审计、风险控制审计转变;
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内部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4.是否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开展内部审计监督;
5.是否实行内部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对外公告制度;
6.其他审计创新的主要方法和路径。
五、工作要求
接受检查的各省属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于检查组进场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并提供2016年和2017年实施的审计项目档案各一个。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雪梅
联系电话:028-62100618 13980501962
四川省审计厅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