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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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川北医学院2020年“逐梦计划”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7-06

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团省委、团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2020年“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拥抱未来

三、活动内容

(一)线上注册(即日起至7月底)

关注“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在“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完成注册,详细步骤见附件4

(二)岗位对选(即日起至7月底)

实践同学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统一岗位的实践同学中确定实践对象。

(三)上岗实践(即日起至8月底)

双选成功后,实践同学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及时了解实践同学健康状况等信息,双方达成最终实践意向后,实践同学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实践单位上岗实践,并与实践单位签订实践协议。

(四)实践鉴定(即日起至8月底)

实践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实践同学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践同学出具实践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实践同学、用人单位、团委各留一份)。实践鉴定表详见附件2

(五)资料报送(910日前)

请实践同学在910日前,将实践鉴定材料和实践工作照等电子档扫描二维码上传,二维码详见附件1;实践鉴定材料纸质档交各院系团总支办公室,各院系团总支汇总后填写《川北医学院2020年“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91411:00前交至太阳城3303团委办公室。

(六)实践认定(930日前)

校团委将组织专门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实践材料,于930日发布公示合格实践人员名单。顺利完成实践任务并公示无异议后,实践同学将按第二课堂积分办法社会实践板块积分。

四、其他事宜

(一)因疫情原因,在岗位对接过程中,团委和院系不再审核实践同学个人信息,由实践同学与用人单位直接对接岗位,请实践同学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在实践岗位发扬川北医优良传统。

(二)咨询QQ群:871917587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上传川北医学院2020年“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材料二维码

2.川北医学院2020年“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

3.川北医学院2020年“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

4.逐梦计划报名操作流程

           共青团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川北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0年 76

相关附件:

1.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