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建设 > 正文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审核:吕志远 来源: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 发布日期:2023-06-06 点击: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基础医学、康复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听力与言语康复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一定科研发展潜能,拥有医学人文精神与爱岗敬业的专业态度。毕业后能够胜任在各级医疗机构、残联、民政、教学等相关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从事听力与言语语言康复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崇尚科学,具有独立思维、批判性思维、勇于创新,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够遵守职业所要求的纪律和规范,严于律己、工作严谨。

5.热爱听力言语康复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愿从事并服务于祖国卫生事业和人民健康事业。

(二)知识目标

1.掌握基础医学、康复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其他与康复相关的物理学、电子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康复实践。

2.掌握与听力言语相关的生物、行为、社会和临床科学等专业理论与知识。

3.掌握生命各阶床基本段听力及言语生理、病理临知识与康复原则及方法;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4.掌握听力言语康复学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人文关怀的有关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具备国际功能分类(ICF)框架下的病人整体健康观念;具备提供以听力与言语康复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技能目标

1.能遵循以病患为中心的治疗原则。在建立有效沟通的前提下,尊重由于个体差异、文化信仰、习俗的不同给服务对象的康复所带来的影响,结合病患兴趣、病患本人或家属的意愿确定治疗方案,帮助病患能够重返家庭、社会。

2.能正确评估躯体、精神、发育等因素引起的健康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干预,帮助病患重返社会。

3.具有听力言语康复治疗技能,具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适的医疗技术,选择最合适、最经济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并针对临床问题进行初步制定康复方案策略的能力。

4.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的能力。初步具备独立批判性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有效运用人际关系提高治疗过程效率,减少与病患、同事之间的误解和矛盾的能力。

5.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进行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自主学习与研究的能力。培养循证医学的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正确态度。

6.具有利用至少1门外语进行交流和应用的能力,如阅读医学文献。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基础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二)核心课程:听力与言语康复概要、康复听力学、听力学基础、听力学实训、言语治疗学实训、失语症诊断与治疗、构音障碍及吞咽障碍诊断与治疗、儿童语言发育迟缓、发育心理学及儿童心理学、语言学与语言病理学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含专业实验)

课内实验、军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考试


六、成绩考核与毕业要求

(一)成绩考核:所有课程均须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毕业要求:本专业学生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毕业:

1.应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169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42.5学分,选修课程24.5学分,第二课堂2学分;

2.选修课程中,应包含创新创业类课程≥1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2学分,“四史”类课程≥1学分;

3.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4.通过毕业考试;

5.学生须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按照《川北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考核合格;

6.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符合《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授予学位。

七、学时与学分分布

(一)课程体系与学时、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最低学分要求

占课程总学分比例%

通识

教育

基础

课程

必修

756

596

160

44.5

36.18

选修

限选

56

56


3.5

2.85

任选

144

144


9

7.32

专业

基础

课程

必修

604

404

200

31.5

25.61

选修

限选

136

120

16

8

6.50

专业

课程

必修

544

176

368

22.5

18.29

选修

限选

80

48

32

4

3.25

合计



2320

1544

776

123

100

(二)集中环节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名称

课程性质

周数/学分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比例%

军事训练

必修

2w/2.0

4.55

毕业实习

必修

42w/42.0

95.45

合计

44/44.0

100


(三)第二课堂

按照《川北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川北医办〔2017〕26号)取得第二课堂规定学分。

八、教学进程计划表

院(系):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  专业: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课程

类别

课程

性质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其中

各学期学时

理论

实验

通识教育基础课程

必修

思想道德与法治

48

3

40

8

48








必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8

3

40

8


48







必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8

3

48

0



48






必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8

3

40

8




48





必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48

3

40

8





48




必修

形势与政策

32

2

32




8

8

8

8



必修

大学生劳动教育

32

2

16

16

16

8


8





必修

体育

96

4


96

24

24

24

24





必修

大学英语

192

12

192


48

48

48

48





必修

大学生军事理论

36

2

36


36








必修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

16

1

16



16







必修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2

2

32


32








必修

大学生安全教育

16

1

16



16







必修

计算机应用基础

48

2.5

32

16


48







必修

大学生就业指导

16

1

16







16



限选

医学伦理学

24

1.5

24





24





限选

医学统计学

32

2

32







32



任选

学生在校期间任选课程应修满9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1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2学分,“四史”类课程≥1学分。具体课程名称见学校选修课程目录。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医用高等数学

24

1.5

24

0

24








必修

人体解剖学

72

3.5

40

32

72








必修

医用物理学

36

2

28

8

36








必修

康复医学概论

16

1

16

0

16








必修

生理学

40

2.5

40

0


40







必修

组织学与胚胎学

36

2

28

8


36







必修

电路原理

64

3.5

48

16


64







必修

人体发育学

24

1.5

24

0



24






必修

药理学

32

2

32

0



32






必修

病理学

56

3

40

16



56






必修

病理生理学

24

1.5

24

0



24






必修

耳鼻咽喉疾病概要

28

1.5

20

8




28





必修

机能学实验

64

2

0

64



20

44





必修

康复评定学

64

3

32

32




64





必修

康复心理学

24

1

8

16






24



限选

临床医学概论

80

5

80

0





80




限选

循证医学

24

1.5

24

0






24



限选

医学文献检索与利用

32

1.5

16

16






32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听力与言语康复概要

64

3

32

32




64





必修

发育心理学及儿童心理学

48

2

16

32





48




必修

听力学基础

48

2

16

32





48




必修

康复听力学

48

2.5

32

16





48




必修

语言学语言病理学

64

3

32

32





64




必修

儿童语言发育迟缓

48

2

16

32





48




必修

听力学实训

64

2

0

64






64



必修

言语治疗学实训

64

2

0

64






64



必修

失语症诊断与治疗

48

2

16

32






48



必修

构音障碍及吞咽障碍诊断与治疗

48

2

16

32






48



限选

听力辅助技术

48

2

16

32





48




限选

宏观听力学与市场营销

32

2

32

0






32



集中实践环节


必修

军事训练

2周

2



2周








必修

毕业实习

42周

42









42周

336


九、教学要求

(一)在培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将课程思政融入每一门专业课程;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二)各门课程要精选和更新教学内容,教学过程要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结果产出”为导向,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要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加强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

(三)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提升人文素养,提高心理素质,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和知识面;注重培养学生人际交流与沟通能力,增强社会适应性,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

(四)外语教学主要是公共英语,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学生英语应用能力。

(五)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通过创新创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教学培养学生的基本创新创业思维与能力;在各专业课程中,应注重将学科专业前沿与课堂教学结合;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和训练,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六)开设选修课程加强学生个性培养,拓宽知识面,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进程进行选择,且完成相应课程类别所要求的选修课程学分。

(七)按照学校第二课堂相关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第二课堂,完善学生发展服务体系;鼓励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第二课堂积分,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



川北医学院 版权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9028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