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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 发布日期:2025-03-26 点击:

川北医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省、校相关要求,结合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在充分保证保密、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纪委委员、院系领导、研究生工作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等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统筹管理和指导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承担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

(三)面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人(含导师)组成,鼓励有条件的学科专业适当增加专家人数,成员中必须有熟练英语口语及听力人员。面试小组成员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成立。面试小组至少设秘书3人。

(四)学院纪委办公室协助学校纪委对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方式及日期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 2025328日星期五,1500-1600

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学楼3楼录播1教室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

1、所有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阶段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费交纳收据;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一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二是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考生须提交对应申请类别的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三是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四是申请加分资格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五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个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为准。

)根据学校安排,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329日至31日进行。

)第一批次复试结束后仍有缺额的专业,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开展调剂工作,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时间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调剂政策和各专业缺额情况再行通知。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内容

复试项目主要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及面试。心理测试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组织安排进行,一般应在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之前完成;专业课笔试由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统一组织安排进行;面试由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试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且相关资料妥善保存1年。

1心理测试

根据学校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专业课笔试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我校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3面试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4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专业综合知识30分。复试内容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测试(4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能力、创新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和礼仪等。

2)外语水平测试(30分)

考核考生外语综合能力(英语自我介绍或评委英语交流);

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短文阅读和口头翻译)

3)专业综合知识(3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质。专业学位考察内容应有所区分,专业学位注重考察考生临床实践技能、临床思维、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小组必须在统一制定的《二〇二五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上给每位面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面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面试评语和面试结论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做出,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各面试小组在面试结束后须将每名考生面试的全部原始资料(复试记录表、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存档备查。

(二)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门,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的调剂。

)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在运动医学与康复·体育部网页、报到现场、考生QQ群进行发布,调剂批次考生复试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总成绩

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自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 : 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具体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50%

五、调剂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满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照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招生计划,将适时关闭调剂系统。

六、录取原则

(一)每个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都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额满为止。复试当次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可在同批次同学科专业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中顺次进行递补,如无递补者,则招生计划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的缺额信息。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则按照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先后次序比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导致的结果);

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7、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七、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要求。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要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学院纪委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巡视和检查。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在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网页(https://www.nsmc.edu.cn/tyb/)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三)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24小时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学科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究生工作部(处)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八、监督申诉

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2240594。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3352663

九、体检

根据学校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不统一组织体检,允许考生就近选择居住地、工作地所在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贴一寸照片。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院系。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十、其他事项

(一)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二)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或公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四)咨询方式:陈老师:15823454440、杜老师:18583008663(限工作时间)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川北医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育部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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