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川北医学院2020届十佳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中开展十佳优秀毕业生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五)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于2020年6月6日之前递交不少于1200字的个人事迹及事迹支撑材料的电子档压缩包作为申报材料,并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QQ邮箱:2441529713@qq.com。
(二)专家评选、网络投票相结合。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全面审核申报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申报材料打分(占总分的90%);同时,在网络进行2天的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占总分10%),取其前10名并经公示3天后将拟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三)学校审定。学校对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十佳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校级十佳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先进事迹宣传展示。
四、申报要求
(一)学生本人提供的个人事迹以及支撑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把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全校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的过程,作为引导全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的过程,教育和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担当作为。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