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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医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11-08 阅读次数:

根据《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眼视光学系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我系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

组长:兰长骏 姚家赞

副组长:邹云春 王大庆 邓海英

成员:李建华 许立帅 曾官鹏 张晶昕 罗菲

秘书:秦臻

三、工作组职责

负责制订眼视光医学学院工作方案、组织考核、审核转出转入名单。

四、本科生转出

符合学校规定的本科生转出条件,辅导员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专业。转出比例原则上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报名时间:20222188:30——2017:00

联系人:15983785972(张晶昕)

        18227370827(秦臻)

五、本科生转入

1.申请条件:符合学校规定的本科生转出条件的2021级本科学生科申请转入眼视光医学院。

2.提交材料:

2.1 2021学年有效成绩单;

2.2 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转入考核

3.1采取综合面试(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兴趣、个人特长和发展潜力等。)。

3.2考核时间:202231日至36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及学生情况另行通知。

3.3考核地点:根据疫情以及学生本身情况另行通知。

4.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转入考核成绩(60%)组成。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转入学生人数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咨询安排

咨询时间:2022223日~225

咨询电话:18227370827(秦臻)

川北医学院眼视光医学院

2022年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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