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眼视光学系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我系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
组长:兰长骏
副组长:夏都颖,邹云春
成员:王大庆,李建华,许立帅,邓海英,曾官鹏,张晶昕
秘书:刘阳
二、本科生转出
符合学校规定的本科生转出条件,辅导员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专业。转出比例原则上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报名时间:2月23日8:30——25日17:00
联系人:15983780980(邓海英)
三、本科生转入
1.申请条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且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含30%)。
2.提交材料:
2.1 2019学年有效成绩单;
2.2 个人简历(包括本人特长及爱好,对眼视光或眼视光医学专业的认识等)。
3.转入考核
3.1采取综合面试(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兴趣、个人特长和发展潜力等。)。
3.2考核时间:2月28日至3月2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及学生情况另行通知。
3.3考核地点:根据疫情以及学生本身情况另行通知。
4.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转入考核成绩(60%)组成。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转入学生人数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咨询安排
咨询时间:2020年2月23日~2月25日
咨询电话:18227317730(刘阳)
川北医学院眼视光学系
20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