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科是学院负责研究生管理相关工作的职能机构,现设科长1名。职责范围包括:
一、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药物研究所)党支部党建及研究生团建工作。
三、负责协助制定(修订)和执行学院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制定(修订)学院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四、承担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
五、承担学院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工作。
六、负责落实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
七、负责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系统,相关数据与信息。
八、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奖助学金评定、考核、答辩、就业等工作。
九、负责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管理和服务。
十、负责学院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该信息更新于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