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9〕85 号)精神,经过我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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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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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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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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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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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鑫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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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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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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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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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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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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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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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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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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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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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6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电话:13890854696。
川北医学院药学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