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学校《川北医学院第六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5〕103号)、《川北医学院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职员晋升聘用办法》(川北医委发〔2017〕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对《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晋升专业技术五级至十一级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3天。
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医学影像学院办公室反映。办公室电话:2242694
医学影像学院
2025年9月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