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2015级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函【2013】606号)、《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管理办法>》(川北医办〔2015〕19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评选我校2018届 “校优毕业研究生”和推选2018届“省优毕业研究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研究生期间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五)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有突出的获奖成果。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
(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推选名额
(一)全校“校优毕业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为各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之和的10%,不足10人的院系评选一名。《川北医学院2018届校优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二)学校从“校优毕业研究生”中推荐两名“省优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毕业研究生依据“校优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填写《川北医学院校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并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应材料,计分办法按《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北医发〔2016〕14号),其导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须在《川北医学院校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或盖章。
(二)各研究生培养院系于2017年10月23日之前将校优评选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学生科。
(三)学校在“校优毕业研究生”中推荐“省优毕业研究生”。具体由研究生处组织“校优毕业研究生”进行公开竞评,依据竞评结果产生一到两名“省优毕业研究生”。竞评总分为院系出具的材料得分与现场陈述得分之和。竞评评委由导师代表、教师代表、研究生处相关职能部门教师、研究生代表组成。
(四)研究生处将材料汇总后,将拟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对公示合格的,经学校审核后确定“校优毕业研究生”名单。“省优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上报教育厅审批。
(六)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宁缺毋滥。
附件:1、《川北医学院校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川北医学院2018届校优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10.16
附件1
川北医学院校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院系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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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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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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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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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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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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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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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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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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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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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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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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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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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此表一式二份,报学校审批后返回各院系,一份院系留存档案,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附件2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
名称
|
|
专 业
|
|
|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生源地
|
|
政治
面貌
|
|
职 务
|
|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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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推荐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学院(系)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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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制表
备注:
1.此表一式二份,报省教育厅审批后返回学校,一份学校留存文书档案,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附件3
川北医学院2018届校优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
院系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校优名额
|
|
基础医学院
|
4
|
1
|
|
药学院
|
6
|
1
|
|
法医学系
|
2
|
1
|
|
临床医学系
|
129
|
13
|
|
医学影像学院
|
35
|
4
|
|
医学检验系
|
7
|
1
|
|
眼视光学系
|
4
|
1
|
|
麻醉学系
|
6
|
1
|
|
口腔医学系
|
2
|
1
|
|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
|
4
|
1
|
|
护理学院
|
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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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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