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关于做好2017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

发布日期:2017-09-11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7〕565号)、《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北医发〔2015〕57号)、《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北医发〔2016〕14号)、《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北医发〔2016〕15号)、《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北医发〔2015〕4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两级工作体系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并于9月12日前将院系评审委员会名单(须为单数)报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加盖培养院系公章)。
    三、各研究生培养院系按照学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7、附件8),严格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请研究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报材料,各研究生培养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在各培养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在各培养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7年9月28日前将《2017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17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学校研究生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96066313@qq.com(且本院系须自留一份备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所有评审材料由各院系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
  •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3、《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 4、《2017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生汇总表》
  • 5、《2017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 7、《2017年川北医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8、《2017年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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