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2021〕3 号)(下称《办法》)及《川北医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院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机构
组 长:何德才
副组长:邓海英、刘浩
成 员:梁洁、李莉、张德军、罗俊、赵彩虹
工作职责:负责转专业政策、专业就业方向的咨询,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流程,推进转专业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报名基本要求:
1.学生报名资格除须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
2.取得学籍的在校生;
3.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 50%);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得转专业;
4.身心健康;
5.遵纪守法,未受到任何违纪违法处分。
(二)2025 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控制表:
首选科目 | 专业名称 | 转专业条件 |
物理 | 临床医学 |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 业可互相转。 |
医学影像学 |
麻醉学 |
眼视光医学 |
精神医学 |
口腔医学 |
预防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法医学 |
眼视光学 |
临床药学 |
药学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康复物理治疗 |
智能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护理学 |
(三)留级、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四)2025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只办理本次转专业。
(五)学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四、专业名额核定规则
2025级招生人数:162人。可转出人数为招生人数的 10%,可转入人数为招生人数的5%。
五、转专业考核与录取
(一)转出规则:学生报名资格除须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并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二)转入规则: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并按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取绩点排名前9位的同学),经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
六、日程安排
1.学生报名时间:2026 年 2 月 28 日—3 月 2 日下午 3:00。
2.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3:00。
3.教务处于 3 月 5 日 下午 5:00 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院系。
4.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取绩点排名前9位的同学),并将拟转入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3 月 9 日下午 4:00。
5.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各院系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6.学生试读结束后,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7.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信网备案。
八、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