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为了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我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一、职业道德修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教敬业,无私奉献,义不容辞地承担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有改革工作。
4.认真钻研业务、严谨治学,精益求精,不断总结和提高教有教学水平。关注教育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不断学习世界先进的科技文化成果,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5.注意自身道德情操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爱护学生,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6.坚守岗位,遵守教学纪律,上课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教室(实验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7.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教学过程中要语言文明、规范。未年满45岁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
8.课堂教学要求站立讲授。教学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教学场所严禁吸烟。
二、课前准备
1.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都要根据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教学进度表的安排进行授课。
2.教师开课前必须认真备课,钻研教材,阅读参考文献资料、写好教案。课件和教案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在教学中应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积极参加教研室或课程组开展的集体备课。
3.上课前教师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教材、课件、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学生名册、教具等)。
三、课堂教学
1.要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掌握好教学进度。同一课程分班教学时,其教学进度和主要内容应按统一的要求实施教学。
2. 课堂讲授语言应力求做到准确,规范、简练、生动。讲授内容应做到概念清楚,条理分明,逻辑性强;突出重点、难点。
3. 任课教师要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4. 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凡是有条件的教师均要求采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注重教学效果的提高。
5. 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协助学院做好考勤工作。对学生缺勤、违纪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四、作业与考试
1. 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作业批改应及时认真,并在下次课前为学生点评。
3. 学生的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可占学生总评成绩一定比例。
五、教学总结
教师应根据学生、专家和同行教学评价的反馈意见,发扬优点,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一学期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中的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等,并在教研室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