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及岗位职责 |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川北医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二、根据学校审定的项目及预算控制额度配合职能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 三、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并配合职能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及预算备案。 四、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标的不同情形确定或按法定程序变更学校各项目采购方式。 五、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要求对采购标的进行需求论证,并会同采购需求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七、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八、负责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及时发布内容真实、准确、可靠的采购信息。 九、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组织或联系项目的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成交(中标)通知书发放以及参与履约验收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时回复供应商质疑以及配合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归集、立卷并妥善保管各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档案。 十三、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采购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统计报送工作。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全面工作,是部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三、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部门人员业务学习,贯彻国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五、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外单位(部门)工作业务。 六、分管招标管理科,负责学校年度建设专项立项项目采购工作。 七、负责审定部门对外报送的文稿、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正式合同文本等。 八、负责本部门业务经费的安排使用。 九、负责部门人员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负责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根据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范围,协助主任工作。 二、分管综合管理科,负责校内自行采购、档案管理,采购文件初审,日常管理工作。 三、协助主任加强处室自身建设,及时向主任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协助主任加强对采购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 五、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六、负责部门文书初稿的拟订。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部门各类公文的收发、转办、整理归档及各类文稿的草拟工作。 二、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根据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各单位编制的具体采购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上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工作。 四、各部门自行采购的登记备案工作。 五、负责受理、审批已完成立项程序项目的采购申请,负责对限额标准以上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等事项进行初审和送审,完成各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参与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七、负责学校采购活动记录、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等各类政府采购文件的归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 八、负责采购数据汇总分析和各类报表的报送工作及其他工作。 招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组织专业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三、组织学校相关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 四、组织学校相关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开标、评标、成交候选人推荐及确定工作。 五、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完成项目采购合同审核、会签及正式签订工作。 六、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完成进口产品报批、报关工作。 七、协调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回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采购监督管理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 八、负责学校各类采购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及其他工作。 九、协助主任、副主任完成中心的其它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