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川北医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我中心将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随机抽查以下部门、院系、科研院所的自行采购管理台账情况。请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支持,请被抽查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随机抽查组人员构成
(一)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处级领导1人、综合管理科1-2人。
(二)计划财务处:科级干部1人。
(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级干部1人。
二、随机抽查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30日下午
三、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川北医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所有自行采购项目应当采取询价、对比、谈判等方式择优选买,应当建立所有自行采购项目的明细台账以便接受检查监督”。本次抽查主要看2024年9月中旬以来《川北医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台账(样本)》是否就《川北医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采购范围进行了记录。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教务处 | 2024年12月30日(周一) 14:30-15:00 |
医学影像研究所 | 2024年12月30日(周一)15:30-16:30 |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实验教学中心 | 2024年12月30日(周一)16:45-17:15 |
附件:《川北医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台账(样本)》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