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登记。(省外在川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备工商注册手续);
(三)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参加遴选的机构前三年无重大经营活动违法记录和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遴选申请人需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财库【2020】46号文件填写并加盖申请人鲜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财库【2017】141号文件填写并加盖申请人鲜章),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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