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系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
1、教学质量信息搜集的组织:
法医学系的教学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法医系教学管理机构主要由系主任、分管教学系主任、教学秘书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信息搜集由教研室落实,最后将信息整理结果上交到教学秘书处汇总。以保证全系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稳步运转。
2、教学质量信息搜集的形式
信息搜集可以以座谈会、班会、电话联系或手机短信、EMAIL等形式,但是非座谈和班会以外的形式必须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严厉杜绝故意夸大事实,恶意报复的情况发生。
二 、系教学管理机构人员要经常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生,充分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准确了解教学运行的动态。
三 、系上要逐步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信息员要定期、不定期向系办公室汇报教学的进度和状态。及时反映学生教学的需求和要求,积极对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 法医系各教研室要配合学院教务处和系部的教学检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研究后,要通过教研室向任课教师反馈。任课教师要及时根据反馈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方案。
五 、系上对学院教务处和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要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属于教学方法问题的,要求教研室同教师积极商讨,提出改进办法;属于教学态度和责任心不强的,要调整落实,核查属实的,要提出批评,限期纠正,系上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整改结果报教务处。
六 、法医系要及时向全系教师传达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关于教学情况的通报结果和处理意见。继续重申教学纪律,防止出现教学事故。
七、 教学质量反馈的情况将和教师的考核、晋职和评优挂钩。
法医学系
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