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一、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进入实验室应衣着整洁,穿好工作服,不得带入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
二、课前要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意义与要求,实验开始前要清点器材,如有问题应立即报告。
三、实验中要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认真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观察,并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不得伪造实验数据,更不能抄袭他人的报告。
四、遵守纪律,尊敬教师。
五、实验结束后,应将实验仪器、药品、等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接受教师检查。
六、实验完结后,应做好室内清洁,检查门、窗、水、电,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去。
大型精密仪器使用及管理制度为保证教学与科研的顺利进行,对于大型精密仪器应做到以下几点:一、设专人保管,做到经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使用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二、仪器设备应建立技术挡案,并做好完整的使用登记。
三、对仪器应做定期校准,不能正常运行或测试结果不可靠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暂停使用。
四、注意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经主管部门同意,各科室(实验室)的仪器可相互调剂使用。
五、做好仪器设备的擦试、保养及维修记录工作。
六、未经设备主部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仪器设备借出校外,外借或利用学院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服务等,应收取成本及管理费。
实验室化学、危险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一、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指定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人管理。对提运、使用和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二、 危物品的采购和提运应严格遵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储运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分类存放,并建立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三、 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学院物质管理和保卫部门应经常予以指导和检查。
四、 危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五、 申请购置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凡领用危险物品必须专题报告,严格按审核量领取和按规定使用。
实验室管理制度
全室师生员工应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一、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专用场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作他用。实行专人管理,钥匙不得借与他人。
二、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上工作服,不准穿拖鞋或打赤脚(个别实验室要求的除外)。
三、 讲文明、懂礼貌,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打闹、喧哗。
四、 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其使用效率。
五、 实验室要合理规划,保持整洁,仪器、药品、器械、桌、凳、柜等应分别归类存放在合适的位置,不得乱堆乱放。
六、 实验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明亮,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七、 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及实验物资,如有物品损坏,应立即上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
八、 注意实验室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工作记录。
九、 遵守安全卫生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关于氰化钾等剧毒药品领用保管制度
一、 根据需要制定购物申请计划,教研室主任把关。
二、 领入药品专人负责(实验室副主任),放入专用保险柜存放。其钥匙由教研室主任保管。达到领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三、 领取或外借该试药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和借出。明确用量、用途、使用人、责任人和领取使用日期一一记录,发放和借出时须有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副主任等三人在场签字方可,精确称量并记录消耗情况。严禁将使用过的空容器、废液、过期变质药品随意抛弃,应妥善处理。
药品保管规则
一、 保管人员应掌握药品的性能及保管的一般知识。
二、 领用及发出药品均应及时登记做帐,剧毒药品应用明细帐
三、 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的药品柜中,以防变质变色
四、 启封后未用完的药品应用蜡封好并保持瓶子完好无损
五、 对危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药品应专人专柜保管,以防发生事故。
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 严禁闲杂人员及非实验学生进入实验室,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注意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丢纸屑废物,不得乱涂乱画,禁止随地吐痰和吸烟。
二、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乱动实验室的设备、仪器。实验时,要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如违章操作,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若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离开实验室前应搞好卫生,整理好仪器,关好门窗水电。
三、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室内水电、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尽快解决,保证水电、通风、消防设备的正常使出。
四、 实验室的危险物品,应设专库专人保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然和爆炸事故。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做详细记录,用剩及时退库。对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废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五、 凡发现偷盗案件必须保持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和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备案、清理、查戡。
实验室规则
一、 爱护各种仪器设备和器材。室内公用物品一律不得拿出室外或作私用。
二、 未经主管教师同意不得到其他实验室取用物品。
三、 损坏仪器必须及时报告,除不可避免的损坏外,应酎情赔偿。
四、 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集中精力进行实验。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结果。
五、 保持实验室肃静,不得在实验室喧哗和交谈与实验无关的事。
六、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进餐和吃零食。
七、 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地面及水槽内不得乱丢废品。
八、 节约使用水电、试剂及药品。
九、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实验时间或另外安排时间补做实验,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
十、 实验完毕,应将实验原始记录交指导教师签字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十一、 学生离开实验室前,应搞好实验室卫生,将有关各项器材、物品整理就续,排列整齐,交还给指导教师,并关好门窗、水电。
十二、 实验室一般不开放作为它用。实验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实验课的特点对学生提出其他要求。
实验室主任职责
1. 协助教研室主任,管理所属实验室,主持实验室的日常工作
2. 协助教研室主任制订实验室发展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
3. 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并组织实施实验仪器、设备、药品、药物等准备工作。注意吸收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
4. 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不断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并积极挖掘技术和设备潜力,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活动。
5. 建立完善实验室工作制度,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
6. 每学期末和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必须作出全期实验室工作总结和计划安排,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向全教研室报告,由全体同志讨论通过进行实施。
7. 统一管理仪器使用说明书,随时检查仪器药品保管使用情况,负责检查实验室,仪器药品库房的安全事务。
8. 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对专职实验人员培养及考核晋升工作。定期总结实验室工作。
9. 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10.为履行上述职责,实验室主任必须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遵守纪律、完成任务等各个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 凡院内仪器、设备均应按规定统一分类编号,建立专门的帐目、卡片和标签。各实验室、保管室应对本室仪器、设备建立分帐。各类帐目必须做到分类号、设备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编号、数量、价格、购置日期等有关内容完整准确。做到帐、卡、物、签完全符合。
2. 凡大型仪器设备(单价在2万元以上)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完整的使用记录。制定操作规程,严格管理。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到专室安放、专人管理、专人操作、精心维护。使用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3.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质量、存放条件制订具体的保养维护措施。切实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防蛀、防霉烂、防腐蚀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各类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定期校准,不能正常运行或测试结果不可靠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暂停使用。
5. 注意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经主管部门同意,各科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可相互调剂使用,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时数太低仪器设备,应做调出处理。
6. 未经设备主管部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仪器设备借出校外,外借或 利用学院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服务等,应收取成本及管理费。
7. 做好仪器设备的擦拭、保养、复原及维修记录工作。
8. 仪器设备报废工作由物资设备处统管,报废物一律按规定回收。
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实验室工作是工作是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实验教师是高等院校最基本的队伍之一。实验室工作的好坏,实验室工作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本科实验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各级实验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于科学教育事业的精神,并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一、 实验员:
了解本实验有关原理的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和步骤,承担本实验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它具体工作。
二、 助理实验师:
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原理的实验技术,较熟练的掌握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负责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的准备和辅导工作,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或其它工作。
三、 实验师:
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带头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承担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其它工作。
四、 高级实验师:
熟悉本科领域国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承担实验室的其它工作。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价5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物品。
2. 低值耐用品的申请、审批、领取、使用和报废等,均按学院物资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 低值耐用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办理入库建帐手续,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 严禁将低值耐用品挪作家用。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基地。加强其人员的管理是完成和开展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指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努力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及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及科研水平。
3. 实验室主任由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讲师(或相当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担任。院、系级以上及基础课的教学实验室,要由相应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担任。
4. 系、部所属实验室主任由系、部聘任或任命,并向学校物资设备管理处、人事处备案。
5.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全面工作。
6. 实验室主任应认真执行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六条实验室主任主要职责及学院《实验室主任职责》。
7.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职责》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8. 实验室要重视实验队伍建设与培养,对全室各类人员要有培训计划,提高其理论和实验工作能力,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9. 实验室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调动,应事先征求实验室主管部门意见,要办清移交手续,经实验室主管部门确认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10. 学院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对象
凡经学院批准建制的实验室和各教学实验室均应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科研实验的工作档案按科研处规定建立。
二、 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 实验室管理卷:
(1) 实验室建制审批(含实验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改革等)文件:
(2) 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考核、实验室工作的评估;
(3) 实验室主任工作手册与工作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 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实验室教学管理卷:
(1) 实验室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 每学年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3) 实验项目登记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