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检 查 制 度
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生命力量的源泉。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法医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教学检查制度。
一、教学检查组织形式
1、教务处牵头组织学院主管领导、学院督导组专家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对全院范围内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形式。
2、系部组织由系主任、分管教学系主任、教学秘书、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成员组对法医学专业课程的自我检查。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教研室或法医学系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
二、检查形式及检查内容
教学检查采取日常教学检查与定期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真正做到常抓质量不松懈。
1、日常检查:以各级人员听课、抽查教学进度、教学秩序、学生出勤为主,不定期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了解与教学相关的情况。
2、定期检查:
每学期分三个阶段进行:期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
三、教学各阶段检查内容:
(一)、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监控的重要步骤。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学生注册率及学生到课率、教师的到位、上课情况、教室安排、教学安排、教学文件制定、教材到位情况、聘请教师情况、实践环节落实情况以及其它教学支持服务情况。
各教研室要检查本教研室教师准备教学的情况,如所承担课程的授课计划和近两周教案是否准备好,以及其他教学软硬件情况的准备。如发现还存在疏漏,应尽快督促完成。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的项目有: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学生学风、教师教风、教学运行情况。
(1) 任课教师教学资料
教学秘书要对照有关撰写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 学生学风
检查内容包括当前学生学习风气,包括学生上课出勤率、参加答疑比例、作业质量数量、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解决。
(3) 教师教风
检查内容包括当前教师教学基本状况,包括教师上课准时情况、对教学内容的了解、讲课思路、讲课方法、讲课效果,以及学生对教学需求情况等。检查方式为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搜集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了解教师的教学基本状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4) 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课外答疑、习题指导、网上咨询、信息反馈、教材使用情况、考试方法等教学各方面的执行情况;教师调课情况;以及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
改革的情况。检查方式为教研室一级自查,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教学文件、表格的填写与完成情况、整理归档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学总结);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试卷和考风考纪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等等。
(四)、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实践环节检查包括实验、教育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课外作业等教学情况的检查。实验教学检查包括实际开出数与应开出数的比例,每次实验是否有指导书(或指导方案),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等。检查安排在期中和期末检查。
(五)、教学情况抽查与教学质量学生评价
(1) 教学情况抽查。教学情况抽查主要基于平时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馈来进行。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教学情况反馈的主要来源。
(2) 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是综合评价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可以教学质量评价表中填写评价意见、建议,由教研室统计,及时得到学生评价结果并反馈与任课教师。
教学检查结果报送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有关教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请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尽快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并依据川北医学院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及《学生手册》中相关条款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法医学系
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