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系理论教学质量监控标准
1、课前准备:
a. 课前认课教师应明确授课对象,充分熟悉教材;
b. 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和详细讲稿,教案明确目标,突出专业重点难点,兼顾本专业方向新进 展;
c. 制作多媒体课件,课件字体大小适中,文字简练清楚,图文并茂,排版合理序号无误,链接正确;
d. 按教学计划行课,不随意更改授课内容。
2、教学过程:
a. 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语言流畅、表达准确,富有感染力;
b. 授课速度快慢适中,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c. 讲解和课件使用配合合理;
d. 不照本宣科,能以生动实例联系实际和相关学科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适当运用专业英语词汇;
e. 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
f. 注重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g. 严格要求学生,课堂纪律良好。
法医系实验教学质量监控标准
1、课前准备:
a.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写出实验课教案,周密安排实验内容;
b. 实验前配合实验准备人员检查准备实验动物和器材,保证实验设备正常运转;
c. 对首次带习教师应严格试讲和预试制度。2、教学过程:a. 实验目的明确,讲解清楚,技能训练要求具体;
b. 精讲多练,注重学生的基本技能、独立操作能力和观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
c. 示范操作正规、熟练、准确;
d. 实验中巡回指导及时纠正错误;
e. 实验结束后针对实验结果和实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学生讨论分析;
f. 实验室教学秩序正常;
g. 认真批改实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