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法医学系规章制度

文:郑杏斌 审核:郑杏斌 来源:郑杏斌 发布日期:2006-06-22 点击:
郑杏斌
审核 郑杏斌

法医学系规章制度

法医学系工作职责

法医学系在学校、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等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师资培养学生管理等项工作。

二、向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解决教职工及学生的实际困难,反映教职工及学生的正当要求,积极维护教职工及学生的正当权益,使他们焕发精神,勤奋工作,努力学习。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计划和师资培养计划,做好教师外出进修、学术交流及学生的学习、生活计划等工作。

四、审查教研室的教学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狠抓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审批各科主讲教师、任课教师,严格实行主讲教师责任制。

六、大兴科普教育、科学研究之风,发动各层次师资申报各级科研课题,及时做好审批推荐工作。督促中标项目执行计划。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工作总结、成果鉴定、应用、推广工作。

七、合理分配学院下达给本部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经费。

八、充分利用人才优势,积极进行科技开发,增加部门经济收益,以改善教职工待遇。

九、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

法医系系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部门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依法治院。全面负责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落实学院各项目标。定期向院长和分管院长汇报执行情况。

二、主持制定法医学系的发展计划和近期工作目标、教改方案,经系办公会讨论,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代表部门进行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出席有关会议。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协调好各种关系,提高领导艺术,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本系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积极引进新理论、新技术、开展学术交流。

四、与总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教师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积极进行教书育人。

五、负责法医系的教学管理,组织制订或修改教学计划,学科建设计划和教改方案;审定教研室编写的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材:组织审批任课教师,落实教学任务、了解各门学科教学进度及教学执行情况。

六、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定期举办教学研讨会,组织观摩教学,听课及评议,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教学评估的其它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课程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八、合理使用学院下达的各项经费及创收经费,审批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药品购置计划以及经费预算。

九、召集并主持系办公会议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决定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组织完成学院临时下达的任务。

十一、协助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奖惩及学生相关工作。

法医学系业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系主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执行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实行依法治系。

二、配合系主任、书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倡导教书育人。

三、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本系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改革,搞好各门学科的课程建设:拟定所分管工作的计划并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定期向系办公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五、布置教学任务,审定任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教学实验中心组织好开课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工作的落实和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六、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工作,主持本系教学法经验交流活动,并督促检查各有关课程教学法文件的建立。

七、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八、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审核各专业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

九、组织制订实验教学规划,主持审定其教学内容和有关技术文件,检查实验教学措施及效果。

十、负责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人员的进修、培训以及进一步深造工作;

十一、组织和督促本部门的科研和各类学术活动,编制部门科研申报计划和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和督导。

十二、做好教师工作量计算、统计和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和完成上级交给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它工作。

法医学系办公室工作职责

法医学系办公室是负责法医学系行政、日常事务管理的综合机构。它的任务是:在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法医学系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学院领导决定,负责行政秘书、安全以及其它日常事务等的管理。要求做到热情、主动、及时和准确。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法医学系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的起草、核校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各种文件的上传下达;

二、负责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以及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会议和活动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三、负责来文的收发和各类文件的送签和审查;

四、组织协调、联系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处理本部门各种来访和来信事宜;

六、负责部门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

七、负责基法医学系印章的管理和合法使用;

八、负责部门会议室的管理与使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法医学系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了解掌握系内各方面信息及重要动态,为系办公会议决策提供有关调查报告。了解系工作范围、任务和特点,熟悉办公室工作规律。

二、落实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完成党政领导日常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院)系活动的组织落实。

三、督促和协调行政各部门、条块的工作,负责起草系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负责审核、报送外发行政文件和文字材料,做好行文与收文管理归档工作。

四、负责办公室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工作,及时收发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网载信息。

五、做好来访接待安排工作,接待(接收)、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六、做好系固定资产的注册登记,落实责任管理人。

七、负责保管使用系印章,并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

八、负责系办公会议的记录,编写系大事记和综合统计报表。

九、协助管理部门基金,办理各种经费的分配。

十、负责系内有关行政、人事,物质管理统计报表。

十一、汇总教学设备用品等购置计划与预算,了解器材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情况。

十二、负责系内加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及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重大对外宣传工作。

十四、掌握部门各项科研题目的详细情况及发表文章、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登记。

关于加强法医学系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

法医学系是学校的教育教学部门,全体教职工理应勤奋学习,严谨治教,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维护劳动纪律。为促进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部门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法医学系实行系主任负责制。法医学系主任、书记对学院党委和行政负责。教研室对法医系负责,主持所辖科室工作,依靠自己的典范作用和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做好院(系)交与的各项工作。

二、整体纪律要求。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禁差错事故发生。

三、坚持病事假请销制度。教职工确因生病或其它特殊事情,必须先请假,原则是:三天以内教研室审批,七天以内系审批,超过七天由学院人事处批准备案。教研室要落实好当事人承担的工作。当事人复岗必须按程序销假。无正当理由,擅自延假或不及时销假,作离岗处理。

四、部门实行行政人员坐班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副高以上人员、实验室主任轮流坐班,作好日常工作,并写好工作日记,负责其它人员签到考勤。讲师(包括讲师)以下人员及实验人员,实行坐班制,教研室要认真指导他们的学习和教学、科研工作,不搞形式主义。法医学系组织不定期抽查,有三次不在岗位又无特殊理由的,计半天旷工,更多者累计。

五、关于带习工作的规定。带习教师要按日程准时下实习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坚守岗位。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不在岗位,作旷工计算;教师应依靠实习医院和学生干部的共同努力,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所负责实习点学生出现违纪或其它突发事件,教师有责任配合实习科妥善处理,不得推诿。

六、严肃考场纪律。教师监考,要按规定提前15分钟到场,考场上不准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违反考纪,要严格要求学生,一视同仁;试卷考试完后收回教研室封存,集体分项阅卷,当即统分,严禁携卷离开教研室,更不准在家中阅卷。成绩和分析三天内即交教务科,严禁改动;杜绝教师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调课,一经发现,作教学事故处理,轻者简报通报批评,当年不许评优,重者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处罚金。

七、关于集体活动的纪律。教职工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科室的业务学习,凡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无故缺勤,作旷工计算,集体活动无故不到,或擅自早退,核实后,除批评教育外,每三次计半天缺勤。

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法医学系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规定

法医学系是学院的教学、科研部门,拥有大量贵重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教学科研设施安全,是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学院稳定的基础。全体教职工必须加强防范,确保万无一失。为规范管理,排除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一、强化安全意识。系所有领导要有安全意识,安全问题要经常讲;安全工作要有人分管,随时上情下达,警钟长鸣。要深入教研室和实验室检查安全状况,一见隐患,千方百计设法排除,属法医学系能力难以排除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排除,作好详尽记载。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危害,主要领导与分管人员要承担一定责任。 二、各教研室主任要亲自抓安全管理工作,主任要负责教研室、实验室成员在自己组织的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中的安全;对教研室设备、药品、尤其易燃易爆,违禁和有毒药品要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辖区内的水、电落实人负责,及时发现隐患,设法排除;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知情不报,隐瞒事故,首先追究主任责任,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贵重仪器的管理。教研室主任要落实专人管理,逐一将管理情况注册备查。

四、奖惩。各教研室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划的职责范围,年终纳入个人和单位工作业绩总评,凡因责任不到位,或玩忽职守,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系部将根据情节逐情给予单位和个人经济处罚,个人与单位当年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将请示有关领导和组织批准,给予个人行政处分。

五、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法医学系教学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我系基础教学的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规范各种教学行为,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试讲及集体备课制度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教研室均应组织试讲,试讲不合格者不能上台授课。

1.新教师讲课;

2.新开课程;

3.授课内容、教学手段有重大调整;

4.上学期授课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教师。

在个人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组织集体备课,由担任该课主讲为主要发言者,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就教学内容及其组织方法、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艺术等展开充分讨论,求得共识。通过试讲及集体备课,加强对年轻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二、听课制度

指教研室组织的指导性、检查性、观摩性听课活动。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应制定出指导性听课计划并予以实施。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观摩性听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授课质量。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2学时。

三、教学评议制度部门建立三级教学质量评议制度即:部门教学专家诊断性听课、教学情况普查、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多途径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对每位授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及时调整教学中的不足,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四、常规教学会议制度

1.教学准备会:于开课前根据教学任务,召开教学准备会,成立教学组,对教案、教材、计划、实验器材、教具和电教手段等进行逐项安排,明确分工。

2.教学联席会:教学联席会由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参加。教研室介绍学科特点、教学主要内容、学习方法以及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干部介绍学生基本情况,学生提出对教学的要求和建议。

3.评教评学会:每学期教学过程中,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组成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评教评学会,对教学提出异议,指出并解决学生学习中的主要问题。

4.教学总结会:教研室应在完成课程教学后的两周内对教学进行总结,着重总结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使用教材的情况,分析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完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教学工作基本情况;学生及有关人员对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的评估;主要经验及好人好事。总结报告上报系办公室。

五、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建立使用、维修档案;

2.保管:实验仪器、器材应按有关要求妥善保管;

3.检修:实验课开课前一个月和实验课结束后,技术组应对实验室的所有仪器和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和维护。对发现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器材应进行检修。暂时不用的实验仪器,器材应入库保存。长期存放的仪器、设备应每年检修一次。

六、预实验、实验制度1.实验教学应由助教或讲师担任指导教师,可适当安排少数较高年资的教师指导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课之前要作好准备工作,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必要预做有关实验。2.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在实验之前认真预习,作好准备;实验时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实验完毕以后,认真书写实验实习报告。不合格的,必须重做重写。对于实验教学分量较重的课程,学生必须实验实习考查合格,方能参加课程考试。3.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实习基本内容和基本操作,教师指导见习时,应“精讲多练”,见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实验报告,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七、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收集与归档:采取移交与征集、随时收集与定期收集相结合的方法,在每个学年开始和结束或者每个教学期班毕(结)业后,收集档案材料,及时登记,建立临时案卷。教学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归档的材料,应当手续完备,质地优良,格式统一,书绘工整,声像清晰,装订规范。2.整理与移交:要求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完整、系统、准确地反映教学活动的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管理人员变动时,应由交接双方按档案目录清点档案,核对无误后,覆行签字手续。3.保管与利用:教学档案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建立严格规范的借阅、利用登记制度。

友情链接: 学校官网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基础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川北医学院 版权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蜀ICP备19028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