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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6-08-11 点击:

1. 主持部门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依法治院。全面负责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落实学院各项目标。定期向院长和分管院长汇报执行情况。

2. 主持制定学院的发展计划和近期工作目标、教改方案,经系办公会讨论,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代表部门进行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出席有关会议。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协调好各种关系,提高领导艺术,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本系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积极引进新理论、新技术、开展学术交流。

4. 与总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教师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积极进行教书育人。

5. 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组织制订或修改教学计划,学科建设计划和教改方案;审定教研室编写的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材:组织审批任课教师,落实教学任务、了解各门学科教学进度及教学执行情况。

6. 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定期举办教学研讨会,组织观摩教学,听课及评议,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教学评估的其它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课程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7. 合理使用学校下达的各项经费及创收经费,审批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药品购置计划以及经费预算。

8. 召集并主持系办公会议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决定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完成学院临时下达的任务。

10. 协助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奖惩及学生相关工作。

11. 完成院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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