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工作职责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按照学院二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责、权、利,负责本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师资培养、学生
管理等项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一、负责所属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的设置或撤销,并报学校备案。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自身实际,制定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组织实施部门事业发展规划,自觉接受学校
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部门学科资源分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部门学科的检查、评估工作。组织部
门重点学科、学位授权点工作的申报和推荐。
四、根据学校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及学校确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和实施部门队伍建设规划。按规定的权限制定部门内部聘任和考核的实
施细则,负责部门教职员工的聘任和考核工作。确定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并报学校备案。制定部门绩效工资分配方
案,并报学校审定。
五、制定本院部门学科专业人才(学生)培养规划,报学校审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组织部门所辖学
科面向院(系)内外的各类课程教学。组织开展部门教学改革和质量监控工作。组织部门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改项目,督促、检查部门教
育教改项目的实施。
六、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部门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科研工作规划,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组织本部门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
目、科研成果。组织和检查部门科研项目的实施。建设和管理部门所属的科研机构。组织部门级学术活动。对部门科研行为、科研项目、
科研经费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管。建立部门科研成果的申报、认定机制和相应的奖励办法。
七、制定部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部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资助
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学生的工作。组织开展部门学生的评优评奖推荐工作,以及对部门违纪学生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实施部门辅导员的
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定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各种条件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编制部门年度财务预算以及用款计划并上报学校审核,严格按学校批复的预算以及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年度经费。按有关规定
统一管理和使用部门教学、科研、重点建设项目等各项经费。
十、制定部门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到人。管理部门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十一、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抓好二级中心组学习。
二、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建设,指导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定期对
直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三、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发展、改革、稳定等重大事项。支持本学院主要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
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院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教职工队伍。
五、认真抓好本院党政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与内部团结,充分发挥党政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与学院行政领导共同做好干部的培养、教
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六、了解与关心群众生活疾苦,做好病员看望及家访。
七、负责本学院的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引导、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管理和安全维稳工作。
八、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负责做好本学院教工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十、负责学院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共青团、组织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共青团员代表大会。
十一、负责做好本学院教师党员、辅导员队伍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生回访等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统战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办公室是负责学院行政、总支事务管理的综合机构。它的任务是:在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按照基础
医学与法医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学院领导决定,负责行政、总支、安全以及其他事务等的管理。要求做到热情、主动、及时和准确。具
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的
起草、核校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各种文件的上传下达。
二、负责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以及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会议和活动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部门各项文化活动的
组织开展。
三、负责来文的收发和各类文件的送签和审查。
四、组织协调、联系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处理本部门各种来访和来信事宜。
五、负责部门教工信息、党员信息的登记、更新。
六、负责新闻报道的修改、上传及报送。
七、负责部门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
八、负责部门师资培养的管理。
九、负责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负责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印章的管理和合法使用。
十一、负责部门会议室、学术厅、文印室的管理与使用。
十二、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
在学院主管部门和基础医学院领导下,教务科主要负责部门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学管理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加强教学常规检查和监控,处理好日常教学运行工作,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
二、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协助分管院长做好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央财项目、学校重点专项建设工
作,定期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课程开设情况以及实验室的各项建设。
三、组织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做好教学计划的制(修)定工作,督促教学计划运行实施和管理、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下发校历,各学期的教学任务书,组织教研室和实验中心填报教师授课审批表,收集教师授课的有关信息;协调本部门教师的任
课安排,编制本部门总课程表,监督检查各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负责本部门的考务工作,组织好期末考试、计算机统考、CET等级考试工作,安排好各门课程的考试及重修、免修、缓修,进行学生各
门课程成绩管理。
六、组织开展课程建设与评估、教学督导、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同行与专家评教、教材建设与评价、教研教改、开放性实验项目建设和
质量监控等工作。
七、负责数据统计与文件归档,加强对教务管理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做好教学日常事务档案、学生成绩的管理和教务科其他档案的整
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助其它科室和其他部门做好相关教学工作。
九、处理好教学突发事件和其他意外事件。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研究生科工作职责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研究生科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门学科建设工作、研究生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职能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学科建设与部门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申报工作。
二、组织部门教师进行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鉴定与奖项申报。
三、组织学院研究生的入学复试、面试和录取工作。
四、完成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等工作。
五、制订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做好部门科研任务的分配工作。
六、负责学院日常科研工作的运行管理。
七、组织部门教师进行科研项目申报、立项项目的中期考核和结题工作。
八、组织学院的学术报告工作。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学生科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上级部门和院党政班子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科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四、经常深入课堂、宿舍、食堂,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
活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和意见。
五、及时处理好学生、学生家长、专业教师交流与沟通工作。
六、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七、负责学生入学教育、专业思想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就业咨询与指导工作和学生毕业、毕业教育、就业等相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学风建设活动。
九、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各班、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辅导员的管理、督促和考核、培养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学院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财经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部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规范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财务行为,增强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意识,使部门经费
的使用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透明,提高经费使用的效能,保证部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
和学院有关财经管理制度,特制定学院财经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院领导和教研室、实验中心教职工
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9-11人。
二、财经工作小组经费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勤俭办学原则,加强学院各项经费的
管理与使用;
2.必须贯彻教学优先、事业发展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开支;
3.所有经费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签字原则。
4.各项经费开支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管理办法,未经批准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5.专款专用原则,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6.事权和财权统一原则,谁主管,谁负责;
7.财务公开原则,财务帐目实行公开化,由院长每年定期向全院教职工通报财务情况。
三、财经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研究学院每个财政年度的财务预算、决算情况,根据学院财经要求,结合部门实际作好以下工作:
(1)认真作好部门当年度财务决算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来年财务预算计划。
(2)作好当年度教学、科研、实验经费的预算和具体使用计划;
(3)作好部门当年行政开支、资产购买、维修等经费使用计划。
2.开源节流、厉行节约,作好部门计划外经费的预算和开支计划。
(1)制定部门创收方案和拓展创收渠道;
(2)负责审定合作办学方式、经费分配方案以及经费开支办法;
(3)负责审定合作办学场地租金、管理费用的使用;
(4)负责审定合作办学外聘人员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各种福利补贴标准;
(5)负责制定部门内创收经费的分配方案、分配标准以及发放办法;
(6)负责制定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由创收经费支付的项目及标准;
四、附则
1.以上职责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来颁布的职责与本职责有冲突的,以现在职责为准。
2.本职责解释权在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财经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