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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学院 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精神卫生学院 发布日期:2024-01-11 点击:

为配合学校转专业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结合《川北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本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精神医学专业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策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院系要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转专业平稳、有序完成。

2.根据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院系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转专业工作在院系工作小组集体领导下进行,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

3.一旦发现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组织管理

1.精神卫生学院在学校领导、教务处指示下,负责统筹规划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结合我学院的专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精神医学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

2. 精神卫生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教务科、学生科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罗家明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刘玲玲、段远芳、吴大鹏、李雪华。转专业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工作流程等,经学校审定后向学生公布;根据实施细则确定本专业转出学生名单和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示。

三、报名原则

1.学生报名基本要求:

1)取得学籍;

2)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和重修记录。

3)身心健康

4)遵纪守法,未受到任何处分。

5)转入学生按照教务处规定要求接收,转出学生按照相关院系的转专业方案执行。

6)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2.为了确保各专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精神医学专业转出学生可修读专业参看教务处转专业公示信息。

3.精神医学专业可转出的专业目录如下

原修读专业

可转修读专业

精神医学

除中西医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外,可转修读校内其他全部专业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

精神医学


4.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5.2023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只办理本次转专业。

6.学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7.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

8.凡成功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其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9.由于学生转专业涉及学籍基本信息更改等事宜,学校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平台”进行学籍信息更改,故学生在提出转专业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

专业

可转出人数

可转入人数

精神医学

10

5


四、考核录取

1.转出学生报名资格。学生报名资格除须符合《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申请转专业学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需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如转出报名人数未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可允许学分绩点排名在50%后的学生按照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递补,至达到核定的可转出人数为止。

2.转入考核。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转入考核成绩(60%)组成。

2.1 面试考官抽选方案:面试设置5名考官,从精神医学面试考官库中选择(考官有精神医学专业教师、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教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在面试前2小时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在精神卫生学院专家库中随机抽签决定考官名单,考官在精神卫生学院办公室参加面试工作等待面试开始,由抽选出考官现场推选出主考官。

2.2 面试内容:考察人文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事业心、进取心、仪表、举止、礼节、礼貌等方面。

2.3 面试纪律:面试人员在面试过行程中只报自己的面试号码和回答面试相关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不得泄露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如有违反流程规则、超时、不听从工作人员指示等,将做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和成绩。

2.4面试流程:

1)面试报到抽签

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持个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等待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工作人员宣读面试规则和纪律要求,强调双向保密原则,提前10分钟以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面试顺序。

2)候考

抽签完毕后,考生必须在候考室等待,考试未结束前不许随意离开,不能上卫生间,等待邀请参加面试。如有扰乱秩序、不听从考场工作人员指示等行为将做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和成绩。

3)进入考场

按照抽签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引导员将到候考室宣布:“请X X X号考生入场”。考生随同进入考室。考生进入后先报自己的抽签号码“我是X X X号考生”。听从主考官的安排开始面试。

4)答题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只需报自己的抽签号码,考官宣布导入语后,考试开始。要特别注意,考生不能自报姓名以及相关个人信息,如考生在考场内自报相关个人信息,做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面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第二部分,考生自主抽题(5道面试题,随机选择),自主作答,限时3分钟。专职工作人员计时,考生得到答题时间完毕的提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超时作答做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5)退场

考生作答完毕后,等待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

6)公布成绩

记分员收集各考官对该名考生的评分表,核算分数。核算完毕,由主考官现场宣布个人成绩,面试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离开考场。

7)面试结束

考生确认分数后按照考场相关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入考场区域。

结果公示

精神医学专业将考核结果提交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日程安排

1.精神卫生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2.精神卫生学院学生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5日15:00。

3.精神卫生学院审核报名资格并整理转出考核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6:00。教务处于2月28日1700将公示无异议的转出学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

4.精神卫生学院组织转专业转入考核工作,时间为2月29日至3月4日。

5.精神卫生学院于3月4日17:00前将拟转入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6.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各院系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7.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8.拟转专业学生试读结果确定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学信网备案。

、学生管理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附件:1.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精神卫生学院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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