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北医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及现场答辩,现将精神卫生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人):
陈柔希 精神医学2024级
李玉婷 精神医学2023级
国家奖学金替补候选人(1人):
曹 鑫 精神医学2022级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817-3352150
办公地址:精神卫生学院学生科办公室(莲池书院南311)
注意事项:
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学院评审小组将在接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特此公示。
精神卫生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