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系、部、处、院、馆、室、所: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巩固反腐倡廉工作成果,保护广大干部,促使其在节日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2.禁止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严禁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卡、会员卡、消费卡和贵重物品等;
4.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5.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6.严禁跑官要官;
7.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
8.严禁赌博,坚决遵守省纪委、监察厅有关“不准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不准在下基层调研和工作时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不准以打麻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进行赌博”的规定,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者严肃处理;
9.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10.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禁止年底突击乱花钱;
11.严格禁止设立小金库。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凡部门私设小金库均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望各部门在经费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无经济案件发生。
川北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