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巩固反腐倡廉工作成果,保护党员、干部,促使其在节日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 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2. 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3. 严禁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卡、会员卡、消费卡和贵重物品等;
4. 严禁跑官要官;
5. 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6. 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或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7. 严禁设立小金库;
8.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9. 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10. 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11.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六项禁令;
12. 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
13. 严格遵守《川北医学院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禁节假日期间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望各部门在经费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无经济案件发生。
中共川北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